印贸通独家速递

(2007-03-20)

空穴来风,还是直抵我国补贴模式的软肋?
——有感于美国对中国涂布纸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立案调查
 景会枝       
 
 

  另外,我国政府和企业应该高度警惕突如其来的“反补贴风暴”。各级政府应该规范自己的行为,对那些不符合世贸组织要求的政策尽快予以梳理,以免授人以柄。同时,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我国补贴与反补贴立法。这样,不仅可以积极应对国外的反补贴诉讼,而且可以加强我国企业的预警机制和应对措施。原商务部条法司司长张玉卿认为,重要的是根据WTO相关规则来制定补贴政策。“要把协议吃透,不能像过去那样拍脑袋,想怎么做就怎么做,四处撞墙。”
  贸易摩擦又刮起“反补贴风暴”。这场“风暴”将带动新一轮的贸易壁垒“竞赛”。这不仅需要我国的出口企业做好与其“共舞”的准备,更需要政府部门及早对补贴政策进行科学的调整。今后我国企业在WTO这个游戏厅里将会面对更多的反倾销起诉案件,如何玩转应诉反倾销的游戏呢?会不会再发生像中国彩电业那样被人家用反倾销的武器轻而易举地逐出市场的悲剧呢?

  ◆ 针对国外产品倾销,我国企业应勇敢提出反倾销诉讼
  近年来,在国外对我国470多起反倾销起诉案件中,国内企业应诉率只有60%~70%。在应诉案件中,绝对胜诉率不到40%。这个数字,在中国加入WTO后的今天,令人深思,发人深省。现实虽然严峻,但是一些企业积极运用法律武器赢得了反倾销案件的胜诉,给我们带来了希望的曙光。在纸张行业最让大家津津乐道的两个反倾销案件,一是1997年国内第一起新闻纸纸反倾销案,二是2002年中国入世后第一起铜版纸反倾销案件,案件都已胜诉告终,对保护我国民族产业的发展起到了很大作用。
  来自商务部的最新统计显示,从1997年中国开始对进口新闻纸采取第一起反倾销措施起,到2006年底,我国共对来自24个国家和地区的44种进口产品发起47起反倾销调查。对32起反倾销案做出肯定性裁决,加征反倾销税;做出无损害裁决2起,终止调查4起。我国政府也开始和国际接轨,按照国际通行规则合理采取反倾销等贸易救济措施,积极维护国内产业安全。
   随着中国市场开放程度进一步扩大,国内产业也遭到一部分进口产品倾销造成的产业损害。2006年,国外产品的低价倾销,短期内会给我国下游产业带来经济利益,但长期看,其低价倾销的目的就是挤垮我国民族工业后制定垄断市场高价,届时我国下游产业将被迫接受国外高价的中间产品而没有本国替代品可供选择,我国的产业结构升级和调整将会受制于国外的产品输出。如果再考虑到非货币化的间接经济价值和社会效益以及就业、社会安定等政治因素,反倾销和产业保护涉及的利益将更大。
  因而,实施反倾销销措施,通过调控对象国的进口量和价格来保护本国产业、维护公平贸易是必要的。但贸易转移效应的存在在某种程度上削弱了反倾销的贸易救济效果。并且,反倾销的价格效应通过国民经济各部门的投入产出关系,间接传递给了下游产业,短期内可能使它们因为增加的中间投入成本而受损。因而,反倾销措施的实施应既要保护本国产业,又不能因此过分损害下游产业的利益,这个度的掌握十分重要。中国的关键在于设计出能满足产业救济目的又符合公共利益原则的反倾销政策。只要合理适度,在经历了受损产业的调整期后,民族工业会为国民经济各部门提供质优价廉的中间产品,为社会提供丰富的消费品和就业机会,使中国的产业和经济发展不再为外国所制肘,有利于维护中国经济安全、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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