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印刷协会吸收个人会员的管理办法
根据广大印刷工作者的要求与开展协会工作的需要,经常务理事会议讨论决定,北京印刷协会在原有会员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增设个人会员的管理办法。
一、个人会员会籍的取得
1、个人会员为北京地区热爱印刷工作、热爱协会工作的印刷工作者,包括与印刷相关的技术、科研、生产、经营、管理的有关人士;
2、凡个人要求入会,由本人填写《北京印刷协会个人会员入会申请表》,个人会员入会应有理事一人推荐,申请表交协会秘书处,
3、由北京印刷协会秘书处办公会负责批准个人会员的工作,正式批准后及时通知个人,发放个人会员证明。
二、个人会员权力
1、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有权参加本协会的相关会议,对协会工作有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3、免费获得《北京印刷信息》和有关信息资料;
4、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三、个人会员义务
1、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和完成协会委托的工作;
2、积极参加协会的各项活动,向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3、按规定交纳会费;
4、凡触犯刑律和严重违反协会章程者,经秘书处会议决定,予以取消会籍;
四、个人会员会费标准和交纳办法。
个人会员会费标准为每届100元,由协会开据收缴会费的正式收据。如有困难,可申请免交。
二○○七年十二月常务理事会议修订
北京印刷协会个人会员入会申请表
填报日期: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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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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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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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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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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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或原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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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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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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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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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简历及职务: |
推荐理事签字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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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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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 准 手 续 |
负责人:
年 月 日
公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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